若阁下或贵公司持有置富产业信托5%或以上之基金单位,请参阅此部份内容。
务请注意,管理人不便就填写具报表格或个别的查询提供意见。
置富产业信托基金单位之权益具报表格乃按照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规定之标准表格。置富产业信托之基金单位投资者可登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di/di.htm索取标准具报表格。香港交易所网站亦载列填写标准具报表格之指示及指导。另一方面,投资者亦可向其专业顾问查询应如何填写标准具报表格。倘若文义许可,表格、指示及指导内所指之上市法团股份,应被当作指置富产业信托之基金单位。
投资者应透过传真 (传真号码: (852) 2169 0698) 或电子邮件 (电邮地址:interestnotifications@fortunereit.com) 方式,将填妥之具报表格呈交予管理人,请注明收件人为财务经理 (置富产业信托)。管理人会于妥为接获具报表格后,向有关投资者发出书面确认。
管理人所接获关于根据信托契据就置富产业信托基金单位权益之具报,登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上。请参照香港交易所网站「披露权益」一节 http://www.hkexnews.hk/di/di.htm或阅读管理人所接获之具报。
管理人接获有关置富产业信托基金单位权益具报之资料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之网页内刊登。管理人概不就具报之内容负责,或就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管理人明确声明概不就任何由于或依赖该具报之刊登或于该网页刊登所产生之任何损失负上任何责任。
倘根据信托契约所规定须承担披露责任的人士未有根据信托契约的条文作出通知(不论该名人士是否基金单位持有人),则(a)管理人(倘持有该名人士持有(或视作持有)权益的任何或全部基金单位(「受影响基金单位」)的人士并非管理人)或(b) 受讬人(倘持有受影响基金单位权益的人士为管理人)有绝对酌情权就受影响基金单位采取以下任何或所有行动:
a) 宣布暂停任何或所有受影响基金单位所附带的投票权 (而作出该项宣布后,就置富产业信托而言该等投票权须在所有方面被暂停);
b) 暂停支付任何或所有受影响基金单位的任何分派(而当作出该项暂停后,任何该等分派须 保留于(i) 管理人(倘持有受影响基金单位权益的该名人士并非管理人);或(ii) 受讬人(倘持有受影响基金单位权益的该名人士为管理人)名下的信托账户,以待如何处理有关分派;
c) 自该人士须作出披露的期限当日起计,就未履行披露责任每日收取每个受影响基金单位 最多0.10 港元的行政费;及╱或
d) 暂停及╱或拒绝办理登记任何部分或所有受影响基金单位的过户,直至已完全遵守相关通知的规定并令管理人或受讬人(视情况而定)信纳为止。
每位基金单位持有人及所有透过或藉着基金单位持有人提出申索的人士明确承认及同意授予管理人及受讬人上述权利及权力,并同意受管理人或受讬人(视情况而定)根据信托契约条文真诚采取的任何行动所约束。